【纪检人.手记】纪检监察工作感悟:坚持“四心” 方得始终
来源:登录dafa888黄金版网页版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19-08-26 10:23
我于2011年10月调入本委工作至今,先后从事信访、纪律审查和巡察工作,同时还兼职本委会计,岗位职责不同,接触的人和事也有所不同,可我认为,不管是在哪个工作岗位,从事什么具体工作,纪检监察干部都应该具备以下“四心”,方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人。
一是坚守服务群众的初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怀着强烈的忧民、爱民、为民、惠民之心,察民情、接地气,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人民群众赋予了我们手中的权利,我们务必要拿好用好守好,才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盼和信任。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秉持着群众的事就是我们的事、群众的事无小事这个理念。当群众向我们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或行使公权力人员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时,就说明群众是信任我们的,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去办好。但是,如果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敷衍了事、不了了之,那么,我们的威信将会大打折扣,失去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会渐渐的脱离群众,这是很危险的。所以,我们要坚守服务群众的初心,才能赢得群众对我们的信心,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坚守敢于得罪人的恒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将“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列为今年六项主要任务之一,此举彰显党中央正风肃纪不止步、反腐倡廉不松劲的坚定决心。我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为主责主业,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审查调查对象是自己曾经的领导、同事或亲朋好友这样的情况,刚开始我也矛盾重重,内心在各种斗争:得罪人了怎么办?以后怎么面对这些自己亲手办理案件的人?经过几番周旋,才能静下心来开展工作。但久而久之,通过自身学习和环境的熏陶,我思想上有了质的飞跃,敢于直面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场面,坚持秉公办案,绝不徇私留情。8年来,我经常提醒我自己:做纪检监察工作就不能畏首畏尾,怕得罪人,想做老好人,就不要做纪检监察干部。
四是坚守清贫寂寞的清心